那個人是我未婚夫的朋友,瘋女人在國內的時候和他一個單位工作。那個人我們已經把他從公司裏清出去了。 瘋女人拿著假合同騙了客戶30多萬美金,這口氣我都忍了。 可是現在我真是忍無可忍了。我原來老想著她是不是也有點可憐,快40歲的離婚女人,又沒有工作。現在看來真是婦人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