捶胸頓足,唯餘歎息! 7月份購一房。入冬天寒凜冽,二樓倆浴室水管已凍結兩次, 一個是進水冷熱管,另一個是浴池下水道。所幸水管未破裂。屋內溫度為69度,室外零下2度。 兩個浴室都有與外牆接壤處。 請問,我可否告賣方沒有把這樣的情況列在房屋告示文件裏?我沒有直接證據他們隱瞞事實,但那樣的氣溫在我們這並不算離譜, 他們肯定有類似的經曆。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