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話邏輯不對啊。

來源: 2008-11-18 17:43: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照這麽說隻要有不負責的政府,強奸,殺人,放火都不算什麽了?吳殺了三個人,這三個人也是有家庭的。這種行為不值得譴責嗎? 照你的邏輯,有希特勒墊底,是不是誰都沒權利批評日常生活裏的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