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貓及大家
我們看上了一個銀行的房子,找了一個老美當經紀人,下了OFFER,銀行同意賣,定了CLOSE的日子,我們的貸款也好了,可是,律師發現這個房子TITLE有問題,買賣沒有成交。銀行委托的經紀人將房子撤出了市場,我們房子沒買成,反而要付貸款費用,律師費用等等,對方一分也不肯出,隔了幾個星期,銀行的經紀又把房子上市,降了很多錢,(我們的和約還沒取消) 根本沒有讓我們知道,我問銀行的經紀為啥不先買我們,要賣給他自己的客戶,他不置可否。我們很傷心,要他還給我們因房子沒買成而付的貸款費,他拒絕了。請問,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