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4年,老公今天說他不想出生活費怎麽辦?
我和勞工住在悉尼。結婚4年,女兒3歲,兒子1歲。勞工每月5900澳元,我每月4900元工資加上每月500元到1000 元左右谘詢收入。 一個自主房,每月要需要還貸至少2400元,一個投資房,房租不夠還貸,每月需貼1000元。 自主房和投資房都是兩個人的名字。
我的工資每月直接打入兩個人的聯名賬戶。我的谘詢收入去掉一部分費用後,也打入聯名賬戶,供每月的開銷和還貸。勞工的工資每月打入他自己的賬戶,然後每個月我要好聲好氣的提醒他轉5000元到聯名賬戶。 另外900元他說他要自己留著。 每月開銷和還貸全用聯名賬戶的錢。 因為這樣,我自己的銀行賬戶基本維持在300元左右 (谘詢服務的賬戶)。 勞工大約有3000元左右在他自己帳戶。 其餘的就都是房屋貸款了。這樣的情況維持了1年多,還算沒事。
可是今天勞工突然說他不想出錢了。他說每個月基本要用6000元。我的工資就有快5000元。他以後每月隻想出1000元。他自己要把自己的錢留著,可是不願說他要留錢幹什麽。
一般家庭,有多餘的收入都用來還貸,爭取早日把貸款還清。我們現在還欠72萬奧幣貸款。可是他要自己留錢,又不說幹什麽。我該怎麽辦。 他是不是想要離婚? 我有兩個小孩,不想離婚, 可是有什麽辦法要他出錢呢? 有什麽法律途徑嗎? 我們收入相當,對家庭的貢獻應該也是一樣的。為什麽我的錢都要拿出來,他就要少出錢,自己留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