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最近跟他們協商,有了結果,可不可以簽協議讓他們不再如您所說到兩年期限的時候再索賠呢? 另外,這個兩年的訴訟時效是可中斷的嗎?(我是指是否因中間提出過索賠而中斷重新計算).如果這樣的話,這個事情豈不是沒個頭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