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非常著急,緊急求助!!!!!!

來源: 2004-06-18 10:30:0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非常感激你的建議.
但是我已經給警察錄了音,還做了筆錄,這是不是就是證據啊?
如果真的要上法庭的話,我不上庭,就是說沒有證人,美國的法律是沒有證人就不能定罪嗎?我不懂美國的法律,望賜教!!!!!
還有我怎麽才能知道這件案子是由誰起訴的?是我自己還是州政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