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好像有個電影就是這個情節....(演員中有 馬修康納漢) 基本上,您的朋友與"前妻"的婚姻仍然有效,所以除非對方肯簽字離婚,在目前的情況他不能再婚. (B)他需要直接向法院遞交申請訴求離婚,之後有一連串的法律程序需要走完,才能取得法院正式的判決,因為您沒有說明當事人在那一州,所以無法給予您一個詳細的流程與所需的時間, (因為各州有不同的規定) 個人的建議是當是人應該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