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重大,請專業人士幫忙。

來源: 2008-09-29 14:02:5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有一客戶大約有60家店麵(美國),2008年2月宣布破產保護,經過重組該客戶店麵減少到40家,繼續營業,目前他們希望從我們公司訂貨,時間是60天付款,金額大約10萬美元,請問:根據美國破產保護法,我們的貨款在其公司重組期間是否有受法律保護,有優先權獲得貨款,客戶不得拒付或拖欠,請專業人士幫忙,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