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夫妻吵架造成Misdemeaner Child Abuse case in NC 需要請律師嗎?

來源: 2008-09-29 11:16: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因為懷孕是否請我父母來還有被layoff等問題和老公冷戰了一周多,周六早上8點他要去公司加班,我坐進他的車子要求他在家裏加班(他可以在家裏加班的)並且把其他問題說清楚,3歲多的兒子當時還在家裏睡覺,結果我老公讓我下車,我不肯下,他就一直把車開到公司,在路上和到公司門口我一直說不能把小孩一個人留在家裏,要他開回去或者給我車鑰匙讓我回家,他不讓說那你為什麽要上車,我急了身上什麽也沒有帶就跟他搶鑰匙,他硬是不給,我們就在他公司裏打了起來,然後8:30左右我報警叫來了警察,說我老公不給我鑰匙小孩還在家裏,我請求他們趕緊送我回家,可是警察們說要先fiugre out what happened, 這樣一直折騰到9:40我們才一起回到了家,這時小孩已經醒了,自己跑出來到車庫外的drive way上正在找我們.警察於是就說我們兩個把小孩留在家裏將近兩小時沒人管,就控告了我們兩個人都是misdemeaner child abuse. 10月9號上庭.

在這裏想問問懂法律的朋友們,象我門這種情況在北卡可能的處罰是什麽呢?有沒有必要請律師辯護或者自己上庭也不會有大的區別?我是準備自己上庭跟法官說清楚,可是已經收到一堆律師的廣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