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兩邊騙,兩邊上班,大部分時間在那邊,一小部分在這邊。他的工作是直接向董事會匯報的,知道所有公司機密。同時上班的情況持續了20天左右被公司發現,立馬被解雇。請問這種情況公司能告他詐騙嘛?我是他的唯一重要的手下,也知道公司的大部分機密,但不知道他兩邊上班的事情,請問我會有什麽法律上的危險嗎?公司能有理由把我也解雇了嗎?我確實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