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主任剽竊出書,情節複雜,要不要告?怎麽告?

來源: 2008-09-17 11:04:1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五年前係主任與我共同與一家大學出版社簽約,合作出書,約定我寫五章中文,他譯成英文並加寫一章。兩年後書稿完成,他私自寄出,事後告訴我,出版社要求改稿,他決定自己改寫,並刪去我寫的內容。我要求合作修改,被拒。他獨自與出版社廢棄原合同,另簽新約。經研究,其行徑合法。

今年初,經努力獲見其快要付印的書稿,發現其中大量襲用本人的原文原稿。通報主編,主編派專家鑒定,認為抄襲成立。經調解,本人同意署名為共同作者(因書稿質量太差,開始本人不同意署名),並要求係主任重寫前言,自敘“合著”經過,以澄清文責。大家同意,書稿付印,結局似頗圓滿。

日前本人登陸出版社網站,發現書已於八月出版,封麵上隻印有係主任的名字。立即與主編及調解人聯係,結果他們一致咬定我不同意署名,同意改寫前言後由係主任單獨署名出版。我整理出所有的電郵原文,事實清楚,證據全在。現在主編不回應,調解人一人承擔全部責任,稱自己弄錯了,求我放一碼了事。經與幾位私交較好的名教授探討,他們一致認為:除非出版社自認為是錯誤,否則沒有什麽辦法。但這實際上不是出版社的錯誤。現在多數人的意見是放行。

因係主任已與我交惡,我無理由放他得逞,故前來求教同胞中的有識之士。或建議律師,或指點網站,洋槍土炮,在所歡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