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如果把別人說髒話的時間,地點,證人記下, 那麽每天肯定還要

來源: 2008-09-16 10:21:1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忍70個7次可以解決問題,那麽我支持樓主忍,不過美國(如果樓主在美國)是法製社會,任何東東都是講證據和事實的,與其忍氣吞聲,不如按公司規定處理,如果公司有心偏袒,那麽就隻好找其他工作了,
不過什麽都不做的去忍耐估計凡人都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