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忍70個7次可以解決問題,那麽我支持樓主忍,不過美國(如果樓主在美國)是法製社會,任何東東都是講證據和事實的,與其忍氣吞聲,不如按公司規定處理,如果公司有心偏袒,那麽就隻好找其他工作了, 不過什麽都不做的去忍耐估計凡人都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