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護照問題
去年協議離婚, 1/2財產分割, 我得20000美金,他第一筆一次性付給我10000美元,
另10000美金分十個月付給我, 每月一千.
孩子是協議共同撫養, 我現還是學生, 沒開始工作, 小孩子和他住一起. 他現在借口
小孩子的護照在我這, 要我歸還小孩子的護照給他, 否則就算違反協議, 不給我那剩下的
一萬美金, 我問他要錢, 他就問我要小孩子的護照, 說護照應該跟著人走,
我是不願意把孩子護照給他, 但也想把該得到得錢拿到手, 我也經常接小孩子過來住的.
即使沒錢, 也同樣給小孩子買好吃的和好衣服穿, 都用我貸款的錢買的.我想把小孩子爭過來, 但暫時能力不夠. 請問老貓, 我必須要把孩子的護照給他麽? 不給是違法麽?
我如何要回那一萬美金? 我是準備請律師了, 但我還是先來這谘詢一下.謝謝
------小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