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你還是另找工作為上策。

來源: 2008-09-04 16:25:0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是你打官司贏了也是一個un-happy working environment,何必一定要堅持呢?(對身體不好不是嗎?)。正如老貓先生所說,公司決不會以你夫人休產假為由來解雇她的,其它的理由你是無法解釋的,因為評估您夫人工作的好壞取決於她的上司,除非她有能力換一個部門也就是說換一個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