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們簽的協議有效嗎?

來源: 2008-08-30 00:53: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們在辦理離婚手續,分家時雙方手簽了一份協議,規定了財產對半分,房子賣掉後也是一人一半。

今天突然收到律師信,對方變卦了,還想再咬一口,要我用房子售款抵壓在第三方(而不是一人一半),同時向法院申請判決,一次性付贍養費給她,我希望還是按月支付(否則以後小孩估計就見不到了),請問我們以前簽的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法院會按她的要求判決嗎?

現在搞到房子也賣不掉,每個月還要還全部的貸款,又要按說好的付她撫養費,感覺是一步步陷進了她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