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靠"政治避難"取得綠卡後能否回國探親?

來源: 2004-06-11 07:03:1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已經在移民論壇裏回複過你了.再補充幾句.

本人在紐約專辦政治避難的律師事務所打工多年.我的回答是最權威的,不懂的人不要亂說,也不要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

如果擔心護照過期,可以根據中領館的規定去申請延期或新護照.你放心.成千上萬的政治避難申請者都和中領館打過交道,隻要遞交規定的材料,護照延期或更換沒有不批準的.一點問題都沒有.

關於另一個問題,是這樣的:

作為主申請人,你朋友的父親在取得綠卡前最好不要回國,現在拿到綠卡,回國後再入美國一點問題都沒有.我的好些客人拿到綠卡後都回去好幾次了.出入境一點問題都沒有.

他的女兒是DERITATIVE ASYLUM 身份,就算現在還沒有拿到綠卡,申請ADVANCE PAROLE回國後再進入美國都沒有問題.綠卡到手後更加沒有問題.

現在政治避難申請綠卡要等五年左右.時間是長了些,雖然不能回國,但可以申請家屬(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孩子)來美.這是移民簽證類別,和F,J,H等類的非移民簽證實在是不可同日而語.

我本人來美四年,前兩年讀了個MBA,後兩年在紐約打工.我自己的案子全部是自己操作,總共花費一百多美元,問話就過了.比起那些同期來美國現在不死不活的公司裏為了保住可憐的H1身份而不得不仰人鼻息,受人剝削的同學朋友們,我已經實現在美國自由遷移,自由尋找雇主.而且明年初就可以遞交綠卡申請了.

政治避難實在是優勢巨大啊.

另外我想指出的是,說政治避難申請者是LOSER也好,垃圾也好,人渣也好,反正最好都能拿綠卡,拿公民.就不用在乎別人怎麽說.條條道路通羅馬,有人坐飛機去,有人開車去,都無所謂,隻要最好能到目的地就行.再說了,六四那批人,不都是政治避難麽,整好幾萬哪,怎麽不去說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