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趕上嚴打就槍斃了。 國內的法律有點時候是不能用一個統一標準來衡量的。 我是做賭場的, 對我來說有政府管理的賭博對社會的危害性是很小的。 這個我們可以開一個帖子討論。 如果是教師, 或者公務員參與這種活動, 而且不是初犯,加倍懲罰也不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