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想離開公司, 因為我的成績和表現得到了肯定和認同. 我怎樣才能拿到證據呢? 難道我要真的去麵試,然後問人家"你如何得到我的簡曆的? 是寄來的還是EMAIL來的?" 怎麽辦好呢? 如果取得證據, "秘書"的行為觸犯法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