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準備離婚。我是綠卡,他是公民。為了迅速拿到離婚證書,他叫我一起回到中國法院直接辦理。說是一天就能解決。 另關於財產分割協議,準備中英文各一份,並公證一下就行了。我不知道這樣的協議是否在美國有效。 很茫然。希望能得到你的幫助。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