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吃啞巴虧。
剛發生車禍。 一十六歲白女孩開車,差不多同齡男孩坐付駕駛。她自東向西,我自南向北,在十字路口的紅綠燈點會合,當時她先我到TRAFFIC LIGHTS, 她是紅燈,我也看見她我右前邊路上在等紅燈,因為我是綠燈,所以照舊直行,等我快要過TRAFFIC LIGHTS 時,她突然衝出來想右拐,和我搶我這條道。我刹車了,但我右邊FENDER(擋泥板)還是撞上她的左前門(DRIVER SIDE)。等下一路口停下來,他們就說我撞他們車,他們紅燈右拐,為什莫撞他車。男孩說我們不需要叫警察,他要打電話給他朋友與他媽媽,他媽媽是POLICE OFFICER。我堅持讓他們叫警察,我忘帶手機,他們在他們車上打了許久電話。等警察來了,他們和警察見麵說我HIT他們車,警察都沒怎麽問他們,估計在電話裏說了,我說了我的STORY,警察說是我的錯,對方已轉到我的道路上來了,我應該讓他們,是我撞他們。我很氣憤說,如果是對方已轉到我的道路上來了, 我應該撞他們車屁股或車後門,而不是車前門。他們立馬要我們各類的信息,我聽他們說我的錯,我情緒有點激動,聲調UPSET。加上帶著兩個一歲與四歲男孩,我沒好好組織我的話。警察無語,他們給我們開了單子說,兩方說不同的STORY,雙方都不與追究對方責任,都找自己保險公司報銷,我說我不服,他說可以找他頭說,但沒用。白女孩很滿意,臨走前還在說:I TURNED RIGHT ON THE RED。 我明顯覺得警察偏袒那兩孩子,可我沒辦法。單子上除了雙方保險及駕照信息,沒寫事故怎麽發生。我不知怎麽辦?不知道要不要告他們?我保險公司會不會因為不是我的錯,不給我賠?
望XDJM 給我出個主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