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庭問題思考

來源: 2008-06-17 11:22: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美國法庭在輕罪判決後不可以上訴,這樣就對法官沒有了製約力,如何能夠保證公平?難道靠道德嗎?

在中國大陸,判決後不服可以在指定日期(10日)內上訴至上一級,而美國沒有類似機製,是否說明中國更有人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