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離婚的事,懇求大家給與幫助!

來源: 2008-06-11 10:35:4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的情況對您不是很有利.
(A)德州屬於"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基本上如果您們離婚,您們的財產的分配是一人一半,也就是說如果您們今年報稅時是使用夫妻合併申報,同時稅表中有列入您的存款,這筆存款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他有權要求其中的50%.當然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德州採取的法律中對於配偶有婚外情,(adultery)的狀況,法官可以依據實際的情況來決定財產要如何的分割,但是一個重點是您必須證明在您們婚姻仍然有效的時間中,對方沒有支付您任何生活的費用,不過以您所描述的情況,您的先生並沒有如此做,所以情況確實對您不是很有利.

(就算您將財產轉移,您的先生仍然可能可以要求法院判決您需要支付屬於他的部份)

(B)有關您離婚的部份,基本上您如果確實掌握有您先生有婚外情的證明,(需要是現在式,不是過去式),您可以要求"fault divorce",但是老實說以您所提供的情況,很難!

(C)以目前您與他的經濟情況來看,分開生活絕對都不足以自足,所以現在分手,對您確實不利,同時您拿的應該是學生簽證,您在校外打工,您最好小心有人在離婚後向INS報告.至於您想讓他支付您的學習,老實說,以他目前的經濟,有可能嗎??所以您日後就算取得法院判決對您有利,實際的執行上,您自己每個月去花功夫找他要錢....

(D)有關監護權的部份,除非他有性犯罪的歷史或是有嚴重家暴的紀錄,在德州您要取得單獨的監護權不是很容易,所以您如何與他共享監護權,您現在孩子在中國讓父母帶,他不抗議,您們相安無事,如果離婚後他堅持要您履行法院所做出的判決,您要如何做. (小孩在美國要花很多錢的,沒有錯他需要負擔child support,但是child support的計算是以個人薪資為準,$1900一個月的薪水,就算全給予您恐怕都不夠,(您的醫療保險應該是學生保險,是否能完全cover您的孩子的所有可能的需要,頗有問題)

(E)所以結論是,如果您經濟上沒有獨立與穩定,不要輕易考慮離婚.

(F)最後給予您一個還不錯討論德州離婚過程的網頁,請仔細考慮

http://www.raggiolaw.com/txart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