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最近到新區買房,交了DEPOSIT check 並簽了約,但builder卻把房子給了另外一個買主。朋友先交的DEPOSIT check並與builder協商房價,照說有買房優先權。 這種情況如何跟builder交涉?需要打官司嗎?如果要打官司,需要找律師嗎?對美國司法製度沒有任何知識。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