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IOWA,警察給的很簡單

來源: 2008-04-19 19:46:2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什麽都沒有寫,就是簡單的寫到根據店主要求,你不能進入某某店和他們的 property ,竟然解釋就是屬於他們的停車場,但我可以進入相鄰的其它商店,然後是店的地址,店主的名字和簽名。如果進入的話就會被逮捕。
警察的簽名,和日期,還有就是警察保證在這個日期通知到了我本人,限製時間是一年。
警察說沒有犯罪記錄,店主也沒有起訴我什麽,我當然問他們他們有什麽理由這樣做,警察說你可以找店主交涉,但是這是他們的權利不歡迎你去他們的店裏。我也問他不是說因為錄像懷疑我透東西嗎?警察說他們並沒有起訴我偷東西,當然這是他們找警察的原因,可是並沒有對我有任何CHA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