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車禍今天被人告了,求救!

來源: 2004-05-29 11:14: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2002年5月4號,我在GA出了個車禍,下雨天我的車打劃失控,後麵有兩車撞上了我,好象還有一輛車跟後麵的車又追尾,當時出庭後法官判我careless driving,罰了款,保險公司陪了錢,這事就完了。可是沒想到兩年後(2004年5月3號)我又因為這起車禍被人告了,說要陪對她身體,精神,財產,還有工資的損失。我靠,更可惡的是我今天才受到傳票,傳票上說從發出時間起的30天內必須作出回應否則就自動敗訴。我現在早就離開GA了,保險公司也換過兩次了。
分特,有沒有大蝦打過這種官司,指點一下現在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