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答的如此肯定,但是卻不對。首先,

來源: 2008-04-08 18:54: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家庭收入低到某種程度的時候,IRS就會“主動”關注報稅人是否符合EIC。IRS會要求報稅人補交相關的表格做最後的決定。

表格中其中一項就是看報稅人的SSN上麵是否注有“NOT VALID FOR EMPLYMENT";若有,那就沒有申請資格。但是如果持有SSN的H4,一般都是“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INS AUTHORIZATION”,和H1的SSN一樣。所以我不明白你所說的“任何一方是H4,就沒有資格”是否指沒有SSN的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