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翻一下,不一定對
來源:
delilah
於
2008-04-05 16:15:02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對承租人,分租人,可能的承租人,在房租之外,收取或試圖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如損害保金,都是有違常規的。
不過,我的理解是,除房租不能受任何費用,實際並不對。那種全包的房租,如果加人住,房東有權增收水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