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稅務局打了電話谘詢

來源: 2008-04-03 20:22: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回答是如果是把孩子從雇主家接到自己家或別的地方,則可以把用車費用折扣,如果是從自己家開車到雇主家帶孩子,這個用車費用是不能抵稅的。因為不是自己擁有執照的看孩子的公司,其它的費用如午餐、用自己房子、買玩具等都不能用來抵稅。 開來要想做些抵扣,需要一些靈活處理,如聲稱是把孩子接到自己家帶的。不知前輩還有什麽高見和囑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