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了解一點,在美國依法老師不負責"私下充分調查和了解清楚"的責任,這是"Social worker和Police"的權責與工作.老師的工作隻有"report"任何不正常情況的責任,所以如果這個老師如您所說的"私下充分調查和了解"那麼他才是真正失職了. 如果您看了這個解釋仍然不能釋懷,那麼您要如何鬧就隨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