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大家幫看看我該如何處理最近在北美經曆的這麽一件事
再次多謝各位,有人說老師是為你的孩子好! 為什麽想告?我欣賞老師對孩子有責任心,但我的意思是即使是報告也要事先作好私下充分調查和了解清楚,就算不想“打草驚蛇”被懷疑的父母,也可以多方打聽啊,老實說,她明明知道我家寶寶自出生以來之前去過好幾家Daycare and 幼兒園,幾年了我從來沒有聽過任何老師問起此事或有過Complain,猜想他們都知道的嘛,所以哪怕問問那些老師或假裝家訪也好啊,渠道是多種多樣的,這麽不加多方考虜對他們的影響(比如這幾天因此事老休息不好和上班不專心)就打報告到Social worker和Police,,不顧受委屈的家長心情,而且判斷能力有問題,我能這麽心平氣和的算了嗎?如果能找到地方申述,我是不會放棄的。也許不可能有地方保護父母的權益,至少一個道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