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州,CODE是21455 (A) 或21453 (A) (最後的3或5看不清)。罰的重嗎?警察 說我紅燈右轉沒停,但我是打燈並停了一下拐的,警察寫的限速25,我的速度15, 不是RADAR/LASER測的,他不在我後邊而在左邊直行道上,他的證據足嗎?若選擇出 庭輸了是否駕校費和BAIL費都得交。聽說加州罰的很重,心裏很擔憂。請您指教, 謝謝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