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了場小車禍,雙方都有責任,對方應該大些。他車前保險杠撞到我車的後門。後來去警察局報告了經過,出了車禍事故報告。聽說如果報告保險公司的話,他們肯定認定責任一半一半,來年都漲保險。所以打算不報告保險公司。現在想明確知道車禍事故報告對責任是如何認定的。回來仔細一看,關於事故認定,全是數字標記,沒有任何文字描述。請教哪位有經驗,如何對照數字標記和雙方責任?多謝! 另外,再囉嗦一遍,雪地開車時刻要小心,不撞別人還要防別人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