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樓主遭遇;請大家相信她的清白:

來源: 2008-02-28 21:40:5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覺得樓主可能被氣瘋了,整篇文章東一句西一句的,最後還扯到綠卡,才讓上麵的網友懷疑樓主的動機,其實她是憂慮型的人,生怕遭了冤枉還怕造成什麽後果。 我相信樓主的清白,並同情她的遭遇。這種事情匪夷所思,但是仔細想想類似這樣的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多了。幾年前上學時,有個中國同學在學校的library裏麵,因為有要做作業,又有點頭疼,就趴在桌上一下,就會突然有個管理員責備她說不可以在圖書管理睡覺。她自然也氣的不行,在學校網站的留言版上為自己鳴不平,但最後也不得不了了之。還有一件事,去年底一個同事的帳戶莫名其妙被她的銀行凍結,並且餘額顯示欠款幾十萬,同事還受到好幾封關於欠款凍結帳戶的信,最後同事幾乎花去了一星期的時間,每天給各種各樣的人打電話,筋疲力盡時才把自己的錢要了回來,銀行沒有對自己的錯誤做任何說明,沒有做任何補償。雖然這些事跟樓主的不太一樣,但相同的是帶給別人的是突如其來的毫無防備的和不能容忍的侮辱和傷害。我相信真正偷東西的人這時候的感覺應該是竊喜自己逃過了一難,而不是向樓主這樣哀怨。希望樓主以後能把問題重點講清楚。另外,我覺得你多慮了,隻要沒有做筆錄,按手印,這些雞毛蒜皮警察叔叔根本不理了,哪還有什麽記錄給你送到移民局給你辦綠卡的那個移民官那兒,甭瞎操心了。這口氣是有點難以下咽,怎麽樣也得落個給咱賠禮道歉吧。但就我的感覺,打官司好像有點麻煩,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沒有對你造成極端傷害的情況下,很難有律師願接這種案子。個人覺得你可以試試媒體,紐約的ABC 新聞不是有個專門通過輿論去為人討公道的嘛,你們的地方台可以試試看了,趁早做,咱以後不但不被禁入,還要堂堂正正的出入那家超市呢,不弄清楚以後看到那家超市就會窩心。那家超市不是中國超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