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是商店有時有人監視(不是說THE TAPE)。看到後不馬上抓。都是要等到付錢後。 好像和這個CASE很吻合。 其實,如果你回頭再看一下CASE STATEMENT,裏麵已經說了。 “(難道我包裏的東西,隻要有他家的商標或者包裝袋,就能認定是我偷竊?)” 不會無源無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