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的事情.

來源: 2008-02-25 20:23:0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老公的朋友因為種種原因要離開美國. 以後可能也不打算回來了.此人想走前在網上買些東西,付他自己的信用卡,但郵寄到我家.我怕他不會再支付這些帳單(因為他曾開玩笑似的講過).他之所以想寄到我家的原因是以前寄到他家的東西他沒收到,他是與別人和住的,挺亂的. 我老公沒多想,就答應了. 可我怕他萬一不付信用卡帳單,那他用我家地址做shipping地址,我幫他簽收會不會有麻煩呢?
請懂法律的人士指點.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