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幫助,在線等,先謝了!

來源: 2004-05-19 10:08:1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上星期去TJMAX,出來發現有人留NOTE說我撞她車了,因為證人說我撞她車後換了個地方把車停好了,然後TJMAX SECURITY抄下了我的車牌號.我回頭找TJMAX,他們說隻是證人告訴CASHER有人撞別人車了,其他一概不知.她的車上沒有擦痕,而我的車上有以前留下的.因為隻是三五百塊錢的事,我的保險公司根本連電話都不跟TJMAX打,就相信是我撞的,準備賠錢.
現在不是賠錢不賠錢的事,保險公司不願意幫我,我也隻能認倒黴了.問題是保險公司賠錢以後,她還能去告我 HIT AND RUN
嗎?因為一開始她就這麽說過.我們不懂這其中的文章,請高人給回答一下,先磕頭了!賠錢認倒黴可以,但是被告 HIT AND RUN
就太冤枉了,因為我根本就沒有"撞車後換地方停了",而且HIT AND RUN會被吊銷駕照一年,後果太嚴重了.我們在異國
他鄉,小心翼翼地做人,還是不能保持清白,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