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很古怪的事情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指教!
前幾天我在craigslist上賣一件$135的物品,15日有人回複要購買,用支票付款,要了我的姓名和郵寄地址,大約四十分鍾後回了email,稱秘書搞錯,寄了一張$2500的支票,然後要我收支票後兌現,扣除貨款,另付$100作酬勞,其餘錢電匯給第三者。我當即嚴詞拒絕了,這是明顯的洗黑錢或其它非法勾當。
本以為事情了結,但今天意外地收到了那張支票,是從德州TX寄來的,但支票所有人的地址是維吉尼亞VA的。請問我應該怎樣處理才免麻煩?直接退回去還是。。。?
我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指教!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