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兒子護照過期,離婚書上有寫需要前夫的書麵許可才可回國。前段時間他說沒問題,反正他住別州,幾個月也不看孩子。 最近因好幾個月他沒付撫養費,我去申請政府enforce. 他現在要我撤銷,意思是否則不讓孩子回國。 請問誰有好的建議嗎?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