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房東有過過節(中間房東換過,新房東想賴我們的房租),現在房東想報複我們。我們這個月寄了兩次房租(一次還是certificated mail),房東都聲稱沒有收到,所以要evict我們。我不知道這個程序是怎麽走的。接下來會發生什麽?我們應該怎麽做?對我們會有什麽影響? 我們對北美這邊的法律不熟悉,所以請大家幫忙。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