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如何做?簡單,去法院問,人家很熱心的
她女兒總是在美國的吧,而且是非法育嬰場所的提供者。隻要她收了傳票就得應訴。咱怎麽盡出這主意:)
跟你說說咱當年遇到的類似的事:開始也是找的大陸來的老太太幫看小孩。本來說好一星期170$現金,第二天就要送了,頭天晚上電話通知必需是280$現金,而且要自帶所有的食物,牛奶等。那時咱孩子才2個月,沒辦法第二天隻好請假在家狂打電話再看了5、6個family daycare。人家有license的最貴的才250$,年底還可以報稅。最後定了一美國老太太家。人老太太是真喜歡小孩子,家裏開familiy daycare幾十年了,各種遊戲設施齊全,房子又大,老頭也是有空就陪小孩子們玩。孩子在人老太太哪兒的一年養的白白胖胖的,一點不認生,算是因禍得福了。以後還在教會見過那大陸來的老太太,還跟我們說不要計較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