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MD,將協議離婚。老婆在孩子問題上不肯讓步,堅持由她來撫養。我和她均有工作(annual income 80K respectively)。我已經將我們來美後所有財產(包括現金,汽車和股票,合計140K全部交給她,我已經身無分文!)。請問如果兩個孩子(boy,4 yso and girl 2.5 yso),按照MD的法律,我將每月負擔多少撫養費為宜!如有web link, 能否share. Many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