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欺人太甚,寧可魚死網破也要打官司!

來源: 2007-12-04 13:53: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月初我被公司告知公司決定銷毀由國內朋友寄給我公司地址的包裹, 是一包中藥. 原因是未有相關文件證明其合法性. 本來公司三月就收到了11月才通知我已經讓我非常生氣, 聽到這決定就更加生氣並 depressed and upset, 但最終在朋友與這裏的幾位讀貼熱心人的勸說下隻好忍氣吞聲地無可奈何地接受了這個現實.

沒想到公司小題大作沒完沒了, 上午通知我, 因為缺乏相關文件, 他們無法銷毀, 隻能找 third party, 要我立刻提供全部相關文件(包括中藥名稱成分療效價格等), 及銷毀費用將由我出, 尚無具體金額, 初步估算大約5千美元.

我聽了火冒三丈, 當初就因為沒有相關文件所以公司決定銷毀, 現在又因同樣理由缺乏相關文件而無法銷毀, 這真是太沒邏輯!

我這輩子還沒被人這麽欺負到頭上來過呢, 實在忍無可忍, 決定請律師跟公司打官司, 大不了魚死網破, 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無法忍受被人這麽無理欺負. 當初得知要被銷毀後已經生氣傷心了很久. 太不公平.

我計劃的訴訟基礎:
1. 公司侵犯我的隱私: 這是治療用藥, 公司執意問清我為什麽需要這藥, 健康疾病情況等. 侵犯隱私及歧視. 我是綠卡, 查資料美國法律隱私法也同樣保障綠卡人士.
2. 公司歧視: 公司說美國到處都是醫生與藥, 根本沒必要從中國寄,這藥不是必須品.
3. 公司造成我的健康恢複延誤, 這將對我的未來人生產生極大的負麵影響.
4. 公司造成我的精神困擾, stress, depression,anxiety, 等嚴重負麵精神狀態.
5. 這包中藥是屬於我的財產, 公司無權處置. 至少目前我沒找出公司哪條規定說寄到公司地址的個人物品自動充公. 如果有規定是公司財產, 那麽銷毀所涉及費用自然也應由公司承擔, 如果由我承擔, 則說明這是我個人的財產, 那麽可由我處置.

目前隻先想到這幾點, 已經預約律師明天詳談.

如果哪位熱心人有什麽補充及建議, 請告知, 先謝謝了.

我誓將與公司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