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告我的OB醫生嗎? 怎麽告?
我生兩個孩子都是剖腹產, 老大是生了15個小時生不出來, 剖的. 老二就沒生, schedule剖的. 在老二一歲半左右的時候, 我發現我的刀口附近長了個小包, 有點疼, 後來又長大了些. 現在老二已經三歲了, 那個包差不多直徑1厘米左右, 會疼. 前些天看了外科醫生, 醫生建議切掉, 就又切了一刀. 今天化驗結果出來, 是一小塊子宮內膜被縫在肉裏了, 導致的. 我挺惱火的, 這應該屬於醫療事故吧? 可是我記得當時剖腹產之前簽過一個字的, 但那是說手術有可能碰到大腸, 沒說會把子宮內膜被縫在肉裏呀. 我這種情況該去告那醫生嗎? 能告得贏嗎? 怎麽告啊? 還是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呢? 多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