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離婚如果沒有財產糾紛的話, 還需要請律師嗎?

來源: 2007-10-31 17:10:4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是在美國。 我不會和他爭任何東西, 包括房子。 本來我也沒有為房子還過貸款。 我還在上學, 明年畢業。 我問心無愧, 學費一直都是自己解決的, 兩年前開始拿貸款。平時有時間也一直在打工, 哪怕工作不好, 收銀員, 餐廳都幹過, 從不亂花錢, 家務也一直是我做。 結婚五年多了, 從25到30歲, 女人最美好的五年。 現在是我想離婚, 原因是因為小孩的問題。 因為明年就畢業了, 我和我父母都希望畢業以後馬上生小孩, 可他堅持不要小孩, 無論我怎麽說他都不會改變。 是我想離婚, 房子在他的名下, 但我的名字卻在房子貸款上麵, 還有一塊地在兩個人的名下。 以前他說過如果離婚, 他是不會分我一半的, 我現在也真的不想和他爭什麽東西。 但是我也肯定是付不起律師費的, 我連以後住哪裏現在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