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暴力情形時這麽做, 行嗎?

來源: 2007-10-19 12:19:1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開始看到標題時, 我以為是對自己的孩子動了手. 雖然不是, 但對別人孩子動手而招致法律後果的可能性更大. 從公理上講, 不管在任何社會(中國,美國), 不管成人的出發點為何, 對孩子動手都是恃強淩弱, 因而是不能接受的. 當然, 存在如何定義"動手"的問題.

對中國家長而言, 基本上不存在恃強淩弱問題, 但存在如何保護自己和別人孩子不受傷害的問. 即抜刀相助,打抱不平時, 如何盡量不招致法律後果.上麵各位都談得很好, 這裏想探討以下具體怎麽做, 望專家指正.

在遇到上述暴力情形時,
1. 打911叫警察. 可邊打邊靠近(如果涉及自己的孩子,或真想幫忙的話). 而且根據911台的指示,可一直保持接通狀態.
2. 若有攝像機,用其拍攝正在發生的場景. 最好由孩子母親或別人拍.
3. 招呼路人幫助或做證人.
4. 自己擋在自己孩子與行凶孩子之間(假定行凶孩子無致命凶器在手). 仍無法製止行凶時,可防衛性地抓住行凶孩子的雙手,擋住其雙腿. 這一切,最好由攝像機拍下來.
5. 一旦警察到來, 一切交其處理.

如果沒有手機,攝像機,或許可請路人幫忙? 如果什麽都沒有,可能會麻煩些. 但有些情形(涉及自己的孩子等), 自己無法不進行幹涉. 但隻要充分考慮到正當防衛,避免防衛過當, 就應該問題不大.

實際上,老美是很崇敬見義勇為的英雄的. 筆者見過多次報紙對此的讚美. 而見死不救也是任何社會都不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