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先! 我計劃11月2日(星期五)結束現在工作, 11月5日(星期一)開始在新公司上班。現在持TN簽證。我應該什麽時候重新辦理簽證? 很傷腦筋。 如果現在辦好了到新公司的簽證,但人還在原來單位上班,會不會不合法?可如果11月2日後再去辦理,又擔心有什麽問題會耽誤時間,趕不及11月5日到新單位報到。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