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居士”貼子和其他網友貼子的區別
有些網友替“法居士”的行為辯解,說他/她隻不過是為了幫助別人,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本貼並不同意這種辯解,因為“法居士”的行為和其他網友不一樣。大部分網友在這裏講自己的經驗,而且沒有用網名或貼子的內容誤導其他網友。“法居士”這個網名首先具有強烈的誤導性。其次,“法居士”貼子的內容容易讓記者誤以為他是法律“專家”,比如他講所謂“案例”。這就象某人講張口閉“病例”一樣,容易讓普通讀者誤以為他/她是醫生。如果一個人張口閉口“案例”如何“美國法律”如何,容易讓別人誤以為他/她是法律專業人士。
因為大部分網友在上貼的時候沒有這種誤導性或不適當的暗示性語言,所以我假定“法居士”的這種誤導性和暗示性語言屬於不正常的狀況。這種暗示或誤導或者出於有意,或者出於無意。但無論出於哪一種情況,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這是“法居士”的貼子和其他網友的貼子不同的地方。
這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前麵已經解釋過為什麽不是。即使有人一定要往言論自由上麵扯, 請到網上隨便查一個美國最高法院有關言論自由(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判決書,裏麵都會有一句話“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但是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下麵有貼子講所謂“第二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不知從何說起。也可能講的不是美國憲法。而是某君頭腦中開國會製定的烏有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