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急求法律質詢!!

來源: 2007-10-11 14:54: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注冊的是有限責任公司, 那麽虧損責任就虧到公司, 大不了公司倒閉. 你將來再重新注冊一個公司,你至少在他們沒有破產清算封查前, 在可能的條件下, 把公司裏麵值錢的東西先拿走.

對於律師會計而言,開公司,關公司,易如反掌. 但是,你以後做生意的話, 最好事先就把個人資金轉移掉, 這樣他們要罰錢的時候, 發現你沒有錢.

還有NJ的投資環境不好的話, 你就想辦法搬到創業環境相對好一點的偏遠內陸地區. 如果內陸管理相對沒有那麽嚴的話. NJ這個地區是比較敏感的, 因為它的地理位置,還有軍事意義.

SIGH, 你就當吃虧長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