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太看明白你到底有沒有得到法庭的驅逐令, 如果有

來源: 2007-09-24 18:22: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而且給過他們5 business days pre notice, 他們還沒搬走, 你就可以打電話給警察安排時間在他們的監督下把他們剩餘的東西扔掉(各州法律不同, 你要自己搞清楚). 你做的最錯誤的事情就是讓他們留下來. 1. 這種人是不能信任的. 2. 如果你驅逐其間收他們的房租, 你就不能再驅逐他們.